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94年11月,全院共有9个职能部门,33名干警,平均年龄36.2岁,其中党组成员6名,干警27名,中共党员27名,本科以上学历24名。
近年来,莱山区院按照高检院、省院及市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以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,服务加快发展”为主题,围绕建设“好班子、好队伍、好机制、好业绩、好形象”的目标,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。先后投资160余万元,加强了行政装备建设,购置了办案、办公用车12部,实现了车辆的全部更新。安装了监控系统,设置了视频会议室,开通了三级机要通道和局域网,实现了办公自动化,为全面开展多项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。莱山区院在强化打击职能的同时,注重做好“公正执法”与“热情服务”相结合的文章,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,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,2001年以来,莱山区院通过办案,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80万元,实现了“打击与惩处、打击与保护、打击与预防”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。全院检察工作形成了重点突出、全面发展、上下联动、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,先后有96人次立功受奖,被区委、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等先进集体达40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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